一、微專業介紹
2024年5月,國家發改委等四個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深化智慧城市發展推進城市全域數字化轉型的指導意見》政策文件,未來所有副省級以上城市、超過89%的地級及以上城市均需建設智慧城市。環境評價是智慧城市建設的重要保障,包括生態保護、資源利用及軟環境建設。為提高學生在智慧城市環境評價領域的核心能力,強化就業創業競爭力,適應形勢開設智慧城市環境評價微專業。
微專業面向智慧城市可持續發展需求,聚焦環境科學、數據科學與智慧城市建設的交叉領域,培養具備智慧城市環境數據采集、分析、優化及決策支持能力的復合型人才。
課程教學團隊骨干教師均來自于計算機工程、環境工程和土木工程等優勢專業,具有豐富的課堂教學和工程實踐經驗。該專業修讀學生畢業后可在智慧城市運維和環境治理領域從事相關工作。
二、培養目標
1.培養學生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與價值觀,良好的社會責任感和職業道德,矢志工程報國。
2.培養學生在智慧城市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溯源分析、能源優化配置及災害風險評估等核心技能。
3.培養學生熟練運用大數據分析工具與AI算法解決智慧城市建設和環保治理等領域復雜工程問題的能力。
4.培養學生支撐智慧城市的建設與綠色高質量發展,提高學生在智慧城市領域的核心能力,提高就業創業競爭力。
三、招生對象及要求
招生對象:長沙理工大學全校理工科專業(包括城南學院)大二、大三學生。
招生要求:(1)對智慧城市建設有濃厚興趣;
(2)已修計算機類課程;
(3)已修《高等數學》和化學類基礎課程。
四、師資配備
智慧城市環境評價教學團隊依托土木工程專業、環境工程專業和計算機專業優秀師資力量,由多位教授、副教授及青年博士組成,在智慧城市建造與運維、環境污染治理與評價、災害預測與診治方面取得了豐富科研成果,獲省部級二等獎2項;團隊教學經驗豐富,成果突出,取得國家級教學成果二等獎1項,省部級教學成果獎3項。
五、課程教學計劃
序號 |
課程編碼 |
課程名稱 |
課程 屬性 |
學分 |
學時 |
其中 |
考核 方式 |
開課學期 |
|||
講課 |
實驗 |
上機 |
其他 |
||||||||
1 |
0204010008 |
智慧城市環境評價導論 |
必修 |
1 |
16 |
16 |
0 |
0 |
0 |
考查 |
第5學期 |
2 |
0504010236 |
人工智能及智慧城市應用 |
必修 |
2 |
32 |
32 |
0 |
0 |
0 |
考查 |
第5學期 |
3 |
0804010016 |
城市污染智算與預測 |
必修 |
2.5 |
40 |
40 |
0 |
0 |
0 |
考查 |
第6學期 |
4 |
0204010007 |
城市地下環境智能分析 |
必修 |
2.5 |
40 |
40 |
0 |
0 |
0 |
考查 |
第6學期 |
5 |
0204010002 |
城市風環境分析與實踐 |
必修 |
2 |
32 |
24 |
0 |
8 |
0 |
考查 |
第6學期 |
說明 |
修讀本微專業必須完成10學分,其中必修10學分,選修0學分。 |
注:修讀微專業可以置換通識選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共計8個學分。
六、學制及結業要求
學制:1年,總學分要求:10學分,學生完成規定總學分的微專業課程學習且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微專業結業證書。
七、報名安排及選拔方式
1.報名要求:全校2023級和2024級理學、工學、人文社科各主修專業成績良好、學有余力的學生。1名學生同一時期限報1個微專業。
2.報名時間:2025年9月1日—9月30日
3.報名流程:報名學生將報名材料(申請表及成績單)提交至微專業主辦學院。各位同學在報名前如有疑問,請提前向主辦學院咨詢。
八、錄取及學費繳納
錄取公示:土木工程學院負責學生報名、咨詢、選拔、公示等事宜,學院審核后,擇優確定微專業錄取名單,錄取結果在學院網站公示5天無異議后,報教務處備案并發布錄取信息。
學費繳納:微專業按學分收取學費,收費標準按湖南省物價部門核定的學分收費標準繳費,修讀費按教學計劃規定的總學分一次性繳清。
微專業開班后學生一般不得退讀,確有特殊情形不能完成修讀的,需于每學期開課前1周提交申請,經學院、教務處審批通過后,按照未修課程學分同比例退費。學生在開班選課結束后退出,相應課程的修讀學分學費不予退還。
九、咨詢方式
長沙理工大學土木與環境工程學院教務辦公室(工二A417)
陳老師 0731-85256007
十、其他事項
1. 所有微專業課程修讀須在主修專業畢業前完成。微專業采取單獨編班授課教學方式,原則上達到20人以上方可開班,采取收費方式,課程教學一般安排在周末(雙休日)或寒暑假進行。
2.微專業修讀課程不可替代本科主修專業課程,課程成績不納入所在專業平均學分績點計算。微專業課程考核不合格,不影響學生評獎評優和畢業資格,補考與重修參照學校相關規定執行。考試不及格的課程,可以補考或重修。每門微專業課程只免費補考1次,補考仍不及格者須重修,重修課程按標準繳費后方可修讀。
3.修滿微專業培養計劃規定的課程及學分,達到結業要求的,經微專業所在學院提交申請,發放長沙理工大學微專業結業證書;參與微專業學習并獲得微專業結業證書的本科生,可抵扣通識選修課或專業選修課8個學分;未修滿微專業培養計劃規定學分的學生,其已修讀合格的課程由微專業所在學院出具課程學習成績證明,教務處審核蓋章確認。
4.微專業課程成績單,納入學生學業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