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土建學院博士研究生(申請-審核、碩博連讀)復試錄取方案
2017-01-03 供 稿:
為做好我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申請-審核、碩博連讀復試錄取工作,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16〕17號)等文件有關精神,結合我校及我院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學院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組織領導學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分管副院長審定博士研究生錄取辦法,確定擬錄取名單;科研辦負責處理錄取日常工作。
2、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院院長擔任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成員由博士生導師組成,組織開展博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提出擬錄取名單。
二、審核辦法
1.學院按照一級學科或相近二級學科成立由5名以上(含5名,申請人報考的導師必須參加選拔工作)博士生指導教師組成的“學科考核選拔工作小組”,選拔工作小組成員分別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進行綜合評定,同時根據招生專業(yè)的實際情況采取面試或筆試或兩者相結合的方式對申請者進行選拔。
2.審核結束后,選拔工作小組成員按照無記名制分別對申請者的審核情況進行打分,審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所有審核內容都有可以復查的審核記錄材料。
復試課程:
A、英語(口語+翻譯+寫作)
B、材料力學
3、面試
其中985高校畢業(yè)研究生可不參與材料力學的考試,僅要求參加英語考試和面試。受招生錄取指標限制,復試淘汰人數不少于2人。
三、審核內容
1.專業(yè)素質和能力審核
根據學科專業(yè)的特點和申請人具體情況,設計符合本學科形式的審核方式,以充分考察申請者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tài)掌握情況、綜合運用所學知識能力、科研能力、培養(yǎng)潛質及是否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造能力等,并進行外國語或專業(yè)外語(如文獻閱讀、寫作、口語和聽力等)測試。
2.綜合素質審核
審核內容主要包括申請人的思想政治表現、學習(工作)態(tài)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情況、人文素質以及心理狀況等方面。
四、錄取
1.領導小組根據招生計劃,綜合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專家審核情況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2.未經學校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審定的名單,導師和單位不得向申請人承諾錄取。
土木與建筑學院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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