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長沙理工大學土木工程重點學科、平臺創新項目》的通知
2016-11-23 供 稿:
各有關單位和個人:
2016年度長沙理工大學橋梁工程領域省部級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土木與建筑學院土木工程優勢特色重點學科創新性項目申報工作已經開始,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科研平臺開放基金項目管理辦法》【長理工大科〔2013〕11號】、《土木與建筑學院重點學科經費課題資助管理辦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領域
1、長沙理工大學橋梁工程領域開放基金資助項目應緊密圍繞橋梁工程領域,開展應用基礎研究、重大關鍵技術、前瞻性技術以及相關公益性技術研究,結合我校研究基地的主要研究方向,資助意義重大、具有相當科學意義和應用前景的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項目。具體資助領域方向見《長沙理工大學橋梁工程領域研究基地2016年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指南》。
2、土木工程優勢特色重點學科創新性項目應緊密跟蹤學科前沿,研究前景較好的應用基礎研究或應用研究項目;對科技進步有較大意義,應用前景良好,與重點學科研究方向相關的應用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項目。
二、項目設置及要求
1、橋梁工程領域省部級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申請者:
(1)非本校科研人員,要求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高級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人員。
(2)非本院的科研人員,要求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高級職稱,或具有博士學位人員。
(3)本校在讀脫產博士生(要求已有一定研究基礎,須經導師推薦)。
(4)本院人員要求為近三年(2014年1月以來)申請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人員。
(5)已承擔本類型項目尚未結題的人員不得申請。
(6)已獲得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等縱向項目資助的研究內容原則上不支持。
2、土木工程優勢特色重點學科創新性項目申請者:
(1)本院教師,申報研究內容符合資助領域。
(2)已獲得縱向項目立項的相關研究內容原則上不支持。
(3)申請者要求為近三年(2014年1月以來)申請過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的人員。
(4)本校在讀脫產博士生(要求已有一定研究基礎,須經導師推薦)。
(5)有本院在研同類型項目,重點學科創新性項目、重點實驗室開放基金項目(一般項目除外)、應用團隊建設項目創新性項目,尚未結題的人員不能申報。
3、外單位申請者立項之后,再確定具體研究基地名稱。
三、資助力度
1、重點學科創新性項目資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
2、開放基金項目資助額度不超過5萬元。
3、博士生資助不超過2萬元。
四、結題要求
完成后須提交結題報告、項目研究成果原件或掃描件。
1、開放基金項目項目:
在CSCD來源期刊(核心版)上發表論文4篇,或在長沙理工大學認定的權威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或被SCI、EI收錄(會議收錄論文除外)論文2篇,或獲得與課題相關的發明專利2項才能結題,研究期限為3年。
2、重點學科創新性項目:
每項課題必須在CSCD來源期刊(核心板)上發表論文4篇以上,或在長沙理工大學認定的權威期刊上發表論文2篇,或獲得與課題相關的發明專利2項才能結題,要求論文必須在明顯處注明本論文獲得土木工程優勢特色重點學科創新性基金項目資助,研究期限為2-3年。
3、博士生項目結題要求:
每項課題必須在CSCD來源期刊(核心板)上發表論文2篇以上,或在長沙理工大學認定的權威期刊上發表論文1篇,或獲得與課題相關的發明專利1項才能結題,要求論文必須在明顯處注明本論文獲得長沙理工大學橋梁工程領域開放基金項目或土木工程優勢特色重點學科創新性基金項目資助,研究期限為1-2年。
五、申報程序
請項目申請人按要求填寫《長沙理工大學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書》、《長沙理工大學土木工程重點學科創新性項目申請書》(見附件),并于12月10日前,將申請書(紙質材料一式二份及電子版)交至長沙理工大學土木與建筑學院科研辦(云塘校區工科二號樓A-414),逾期不予受理。經學院組織評審,確定資助項目。
課題立項后支付批準經費的50%,結題后再支付余款。
聯系人:張康
聯系電話:0731-85256066
附件:《2016年橋梁工程領域研究基地開放基金資助項目申請指南》
《長沙理工大學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書》
《長沙理工大學土木工程重點學科創新性項目申請書》
2016-11-21
附件:
·長沙理工大學開放基金項目申請書2016.docx
·重點學科創新性項目申請書20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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