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教務處關于做好2017屆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7-03-09 15:18:13 瀏覽量:
各學院:
2017屆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已全面展開,為確保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迎接2017年本科教學審核評估,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組織與管理
各學院要嚴格執行《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畢業設計(論文)管理規定》,成立以院長為組長、主管教學工作副院長為副組長的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切實可行的2017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計劃,加強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指導和監督。各系(專業教研室)要成立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小組,負責本專業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全過程管理。學校將組織教學督導團,加強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檢查與督導。
二、加強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工作
各學院要安排責任心強、有指導經驗的中級及以上職稱教師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助教和首次擔任畢業設計(論文)指導的教師只安排協助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協助指導學生人數不得超過4人)。指導教師應在下列各方面加強指導工作:
1、課題確定后,指導教師要加強對畢業生實習調研、文獻查閱的指導。
2、指導教師應加強對開題報告的指導和審閱,對開題報告要有書面評價,鼓勵舉行開題報告會。
3、指導教師應加強畢業設計(論文)過程的指導和定期檢查,從培養學生創新能力,達到綜合訓練目的出發,對內容、觀點、設計(論文)理念和方法、科學性、邏輯性、撰寫規范等方面悉心指導。
4、指導教師應加強對學生的學術道德、學術規范教育。凡因指導教師放任自流、把關不嚴而出現剽竊他人成果、抄襲別人畢業設計(論文)內容,造成嚴重影響的,學校將作教學事故處理。
三、加強檢查和過程監控
學院要按照學校《畢業設計(論文)教學質量標準》要求加強對畢業設計(論文)教學過程質量監控,嚴格履行職責。學校將對畢業設計(論文)主要環節進行檢查,并通報檢查結果。
1、在畢業設計(論文)開始前,學院要開展畢業設計(論文)質量要求方面的講座,使學生明確畢業設計(論文)的要求。
2、要對畢業設計(論文)選題情況進行復查,對選題內容與專業培養目標不相符、專業性不強、難度偏低、份量不足、題目過大的選題,要進行整改。
3、學院要組織畢業設計(論文)前期工作檢查,對任務書質量(內容、任務要求、進度安排是否具體明確)、條件保障(實驗條件、設計用房、圖書資料等)、學生實習調研、資料收集、開題報告質量、外文文獻翻譯等情況進行檢查。建議各專業以開題報告會、開題答辯等方式嚴格審核畢業設計(論文)的前期材料,并對課題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實現途徑等是否科學合理進行全面論證,嚴把開題關,提升學生對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重視程度。
4、學院要進行畢業設計(論文)中期檢查,了解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進度,并填寫《中期檢查表》,提交書面檢查報告。
5、因課題需要,在校外單位做畢業設計(論文)的學生,須提交《長沙理工大學校企聯合指導畢業設計(論文)申請表》(從教務處網頁下載)。明確校外單位指導教師和聯系方式,需校外單位簽署意見,經學院同意后方可在校外單位做畢業設計(論文)。同時,學院須加強在校外單位做畢業設計(論文)學生的管理,保證設計(論文)質量,并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6、學院、指導教師要加強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學術道德誠信教育,引導、培養和增強學生的榮譽感。要求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扉頁后增加“榮譽誓言”(從教務處網頁下載),學生對自己的畢業設計(論文)向學校作出莊嚴承諾。
7、繼續采用 “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對2017屆本科畢業論文(設計)進行檢測,堅決杜絕抄襲、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確保畢業論文(設計)質量。對畢業設計(論文)經“大學生論文抄襲檢測系統”檢測認定有抄襲行為或嚴重抄襲行為的,學校將根據教育部《學位論文作假行為處理辦法》(〔2012〕第34號)及學校《畢業設計(論文)抄襲檢測與處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8、學院要組織對畢業設計(論文)的后期檢查,主要檢查畢業設計(論文)是否符合《長沙理工大學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撰寫規范》、材料是否齊全,指導教師、評閱人評語、答辯組織與答辯程序、成績評定等情況。
四、加強答辯資格審核,嚴把評閱、答辯關
各學院應成立答辯委員會和答辯小組,制訂答辯程序及安排,審查答辯資格,組織答辯和成績評定;每個答辯小組應不少于4人(含秘書一人),建議采取指導教師答辯回避制;評閱人、審閱人和答辯小組要按照評分標準合理評定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學校將對各學院的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組織檢查。
五、做好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評選工作
各學院應按照學校分配的名額推選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選比例一般占當年畢業生人數的2%左右,并提交《長沙理工大學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推薦表》(從教務處網頁下載),有關材料于學院答辯工作結束后第二天報教務處(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六、做好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普查與總結工作
要求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領導小組、各系(專業教研室)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小組,在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結束、學生離校前,集中2天的時間,以專業系為單位,分專業集中開展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普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要求學生整改。學校將組織教學督導團,對學院普查與學生整改工作進行檢查與督導,并將檢查結果列入年度目標考核。
七、及時做好文檔歸檔工作
各學院要按照學校規定,將畢業設計(論文)及相關資料及時歸檔。要求學生按規定將畢業設計(論文)成果資料裝袋,并提交刻錄的畢業設計(論文)及相關資料光盤。
八、時間與主要工作安排
2017屆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程安排表
時間安排 |
主要工作 |
3月10日前 |
各學院報送畢業設計(論文)地點,如需畢業設計(論文)教室,學院向資產管理處房產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 |
3月10日前 |
各學院報畢業論文(設計)具體工作計劃。 |
3月24日 |
各學院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前期工作自查,并將檢查情況報教務處實踐(實驗)教學管理辦。學校組織抽查。 |
4月29日前 |
各學院完成中期自查,填寫《中期檢查表》,提交書面檢查報告。 |
5月4-5日(第11周) |
學校組織中期抽查。 |
6月5日前 |
學院完成論文查重檢測。 |
6月6日前 |
各學院報送答辯委員會、答辯小組名單(含職稱),答辯程序,時間、地點等日程安排表,質量普查安排。 |
6月10日~18日(第17周) |
學院組織并完成答辯,畢業設計(論文)質量普查,學校組織檢查。提交校級優秀設計(論文)推薦名單。 |
6月21日前(第18周) |
報送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各學院提交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壓縮稿電子文檔。頒發校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證書。 |
7月5日前 |
各學院做好畢業設計(論文)文檔資料歸檔工作。 |
7月7日前 |
報送《畢業設計(論文)總結》、《畢業設計(論文)情況匯總表》、《指導教師名單及指導人數統計表》。 |
9月15日前 |
學校組織對畢業設計(論文)文檔質量抽查。 |
請各學院參照此表合理安排2017屆畢業設計(論文)具體工作進程。
教務處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