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申報2016年度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6-03-10 11:28:58 瀏覽量:
各學院:
現就申報2016年度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要求與原則
1、各學院成立以院長牽頭的組織協調機構,廣泛宣傳、組織學生積極申報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計劃項目,為參與項目的學生配備導師,負責指導學生進行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
2、下列情況不得參與申報:
(1)項目內容與專業學習聯系不緊密的;
(2)項目為教師科研、教學研究項目不宜由學生完成的;
(3)申報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4)已承擔過同類項目的;
(5)項目參與人為研究生的。
二、申報和評審程序
1、學生向所在學院進行項目申報。
2、學院對學生申報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依照學校給予的指標數(見附件一表1)推薦參評校級的項目。
3、學校組織專家對各學院上報項目進行評審,確立校級項目立項、并從中擇優推薦省級項目。
4、省教育廳組織專家對各高校上報的省級推薦項目進行評審,確立省級立項項目,同時擇優推薦國家級項目。
三、其他事項
1、2013年以前(含2013年)立項的項目應盡快完成結題,對未按時完成的項目,學院應采取措施督促項目組完成結題工作。
2、對于2015年創新基地建設取得良好成效的單位,給予一定申報數量的獎勵(見附件一表2),獎勵的項目全校學生均可申報,由創新基地自行組織評審,直接定為校級大學生創新實驗項目,請相關創新基地按照“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嚴格把好評審關。
3、項目申報組須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大學生研究性學習和創新性實驗項目申報表》(見附件二),以學院為單位填寫《長沙理工大學2016年度大學生創新實驗項目申報匯總表》(見附件三)。各學院于
教務處
2016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