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科技工作量計算辦法
發布時間: 2007-01-16 15:33:04 瀏覽量:
長沙理工大學科技工作量計算辦法
為了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科研積極性,規范科技管理,科學度量科研工作,明確科技政策導向,提升科技水平,合理回報科技工作者,特制訂本科技工作量計算辦法。由該辦法計算而得的科研科時,可作為核定各院系科研編制的定量依據,同時也可作為教職工年度考核、晉升、定級的定量依據。
科技工作量為以下三個方面的工作量之總和(單位為科時):
第一條 科研項目工作量
以項目為單位按年度進行計算,項目組成員的工作量由項目負責人在與項目組成員協商后自主分配。計算方法如下:
科研項目工作量=20MP(科時)
式中:M—科研經費,指當年的進校經費,單位:萬元。
P—項目性質系數,根據項目類型按下表取值。
表1 項目性質系數(P)取值明細表
項 目 類 別 |
P值 | |
國家級項目 |
1.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各類項目(不包括在面上基金項目基礎上申報的國際合作交流項目) |
10 |
2.國家973計劃項目 | ||
3.國家863計劃項目 | ||
4.國家科技攻關計劃項目 | ||
5.國家星火計劃項目 | ||
6.國家火炬計劃項目 | ||
7.國家攀登計劃項目 | ||
8.國防重點預研項目 | ||
9.國家博士點基金項目 | ||
10.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各類項目 |
12 | |
11.全國教育科學規劃項目 | ||
省部級項目 |
12.理工科類省部級基金、攻關等各類項目 |
6 |
13.人文社科、管理類省部級基金、教育規劃、軟科學等各類項目 |
8 | |
其它項目 |
14.省部級以下的各類縱向項目 |
2 |
15.各類企事業單位提供研究經費的橫向項目 | ||
技術服務及各類咨詢 |
16.利用已取得的研究成果開展的科技服務等項目 |
1 |
第二條 論文工作量
凡以我校為第一署名單位、且第一作者為我校教職工,其論文在國內外公開出版發行的學術刊物、學術會議、報刊等發表的論文、各類藝術專業學術雜志上發表的藝術作品(按同級別論文對待),學校給論文第一作者計算科研工作量。我校研究生在讀期間與導師合作撰寫的論文,不論導師排名先后,均計為導師的工作量。我校教職工在校外攻讀博士、碩士期間以攻讀學位的單位為第一署名單位(我校為第二署名單位)、以第一作者發表的學術論文,按相應標準的一半計算。學術論文科研工作量計算標準見表2。
表2 學術論文科研工作量計算標準
序號 |
學術論文類型 |
工作量標準 |
1 |
一級學術期刊(以學校統一公布的期刊為準,不包括增刊) |
200科時/篇 |
2 |
境外外文學術期刊 |
100科時/篇 |
3 |
國際性專業學會(協會)定期召開的學術年會上交流并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應公開出版) |
50科時/篇 |
4 |
核心期刊(包括長沙理工大學學報)上發表的論文(參見《中文核心期刊目錄總覽》,由北京大學圖書館和北京高校圖書館期刊工作研究會合編),(不包括增刊) |
40科時/篇 |
5 |
在不定期召開的一般國際會議上發表的學術論文(應公開出版) |
20科時/篇 |
6 |
國內一級學會舉辦的學術年會收集的論文(應公開出版) | |
7 |
在中國科技信息所論文統計源期刊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不包括增刊) |
10科時/篇 |
第三條 著作工作量
1. 學術專著:正式出版的學術著作(有書刊號)、國家級出版社公開出版的個人藝術作品集(應5個印張以上,且至少有一幅作品在學校認定的一級期刊上發表,或者有一幅作品獲得過中國美協各藝術委員會主辦的全國單項美術展、全國性設計藝術展,如“中國之星”等以上獎勵),以校學術委員會認定為準。
第一作者:20萬字以內,200科時/部;20~40萬字,10科時/萬字;40萬字以上的,400科時/部。
參加作者(第一作者非我校人員,且專著中已明確標注其撰寫的具體章節):10科時/萬字(最高不得超過200科時)。
2. 專業技術書籍:應正式出版(有書刊號)。
第一主編:15科時/部;
參編(第一主編非我校人員,且書籍中已明確標注其撰寫的具體章節)5科時/部。
第四條 本辦法自2007年1月1日起實施,由科技處負責解釋。下一篇:長沙理工大學科技項目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