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標與依據:為進一步強化會計基礎工作,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健全內部會計控制,保障學校財產安全完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基礎工作規范》以及《長沙理工大學財務制度》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 組織實施:由計劃財務處負責組織人員,制訂工作方案,明確檢查內容,予以實施。
三、 檢查范圍:對學??赡艽嬖谪攧诊L險點的所有經濟活動,學校投資的獨立法人單位及校屬非獨立法人獨立核算單位均可監督檢查。
四、 檢查原則:遵法依規,實事求是,防微杜漸,重在規范。
五、 檢查周期: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每會計年度至少開展一次巡查。
六、 檢查對象:財務管理制度建設情況、財務崗位設置分工情況、會計核算資料、經濟活動相關的其他資料(計劃、預算、合同、會議紀要等)。
七、 檢查形式:根據管理單位分為全面檢查和隨機抽查;根據檢查內容分為全面檢查、重點檢查、單項檢查。
八、 檢查要求:充分準備、嚴謹細致、講究實效、廉潔公正。
長沙理工大學計財處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