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屬單位:
《省財政廳關于編制2015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湘財預[2014]50號)明確規定,包括“三公”經費在內的辦公性行政經費結余和連續結轉兩年以上的項目資金,年底全額收回省財政;對當年預算執行率不到85%的專項資金,下年度預算要扣減10%。
我處按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我校2015年財政撥款預算執行情況和以前年度結轉資金預算執行情況進行了清理。我們發現截至2015年9月仍有3613萬元財政撥款(詳見附表1)還沒有開始使用,請各校屬單位仔細核對附表1,盡快啟動相關財政撥款的專項,加快使用財政撥款,避免學校和相關個人發生財務損失。
附表1:2015年9月30日財政撥款中待落實責任單位資金明細表
計劃財務處
201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