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選拔校企聯合培養西藏定向班的通知
各相關學院: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79 號),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湘辦發〔2017〕41 號)以及《關于印發<長沙理工大學關于引導和鼓勵優秀大學生面向基層就業、到國際組織實習任職暫行辦法>的通知》(長理工大學〔2018〕8 號)等文件精神,學校與國家電網西藏電力公司、中交一公局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交一公局”)共同舉辦國網西藏電力公司下屬三個地區(林芝、山南、日喀則)電力公司、中交一公局西藏項目部分別培養一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專業定向班、一個土木工程(道路工程方向)專業定向班、一個會計學專業定向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1、大學畢業后自愿去西藏地區就業的有志學生;
2、2018級理工科學生(含文科專業中的理科生)。
3、報西藏電力定向班的學生計算至2022年6月30日止,年齡不超過26周歲。
4、身體健康。
二、選拔規程
1、組織機構:成立由負責招生就業工作的校領導為組長,招生就業處、教務處、紀檢監察處、計財處、經濟與管理學院、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交通運輸學院、西藏電力公司、中交一公局負責人組成的校企聯合培養西藏定向班選拔工作領導小組,由招就處組織報名、面試具體組織工作。
2、選拔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負責審核、面試。根據報名學生高考成績(權重0.3),與面試成績(權重0.7)加權排序確定聯合培養定向生。在招生就業處網站上公示兩天無異議者,體檢合格后,定向生與學校招就處、聯合培養單位訂《自愿到國家邊遠艱苦地區就業協議書》。簽定協議書后由教務處辦理轉專業轉班手續。
3、簽訂協議
學生承諾:畢業后服從西藏電力公司、中交一公局人資部工作安排,并簽訂《自愿到國家邊遠艱苦地區就業協議書》,承諾事項具體見《自愿到國家邊遠艱苦地區就業協議書》。
三、選拔日程
1、9月12日--14日報名,報名表需學院院長、本人簽字后交招生就業處綜合辦公室(云塘校區二號辦公樓B205)。
2、9月15日,資格審核,確定面試名單。
3、9月17日上午,選拔工作領導小組面試并確定定向生名單。
4、9月18日--20日,定向生名單在招生就業處網站公示。
5、9月21日,公示無異議者體驗。
6、9月22日,體驗合格的學生簽訂《自愿到國家邊遠艱苦地區就業協議書》,協議書要求學生本人、誠信擔保人學生家長面簽。
7、9月23日,簽訂協議書后,教務處辦理相關手續。
招生就業處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