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分析測試中心:
為提高學校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針對性,推進實驗室危險源數據管理、防范和控制等工作開展,進一步降低實驗室安全風險,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教技函〔2019〕36號)、《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長理大資〔2021〕6號)和《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管理細則》(長理大資〔2022〕6號)(以下簡稱《細則》)制度要求,學校將組織開展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工作。現將具體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圍
學校開展教學、科研活動的實驗場所。實驗室以“房間”為單位按照所涉及的危險源及安全風險程度進行安全分類和風險等級的認定。
二、工作步驟
1.各實驗室上報本實驗室分類分級信息(4月15日前)
各實驗室根據《細則》規定對實驗室中存在的危險源進行排查,化學類實驗室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危險源信息采集表(化學類)》(附件1),生物類、機電類、特種設備類、輻射類、其他類實驗室填寫《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危險源信息采集表(非化學類)》(附件2),上報所在學院。
2.各學院確定實驗室分類分級結果(4月20日前)
(1)各學院依據《細則》對實驗室上報的所屬類別進行審核,最終認定各實驗室類別;
(2)各學院對實驗室上報的危險源信息進行審核、確認后認定各實驗室類別;
(3)填寫《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匯總表》(附件3)報實驗與資產處。
3.實驗與資產處整理分類分級結果(4月22日前)
實驗與資產處匯總各學院實驗室分類分級結果,進行整理備案,形成基礎管理數據。
4.各學院對實驗室進行分類分級管理
各學院根據最終結果對所有實驗室按照《細則》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實驗與資產處將依據上報的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匯總表制作新的實驗室安全信息牌(附件4)。
三、工作要求
1.各學院應務必高度重視此項工作,認真查找風險點并如實填報特種設備、氣瓶和危險化學品種類數量,配備實驗室安全員專管并填寫《實驗室安全員統計表》(附件5)上報實驗與資產處,實驗室綜合管理系統基礎數據將以本次上報的數據為依據,各實驗室負責人必須親自部署,提出方案,具體落實,確保無遺漏。
2.各學院根據學院學科特點督促各實驗室對所辨識的危險源制定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完善本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3.各學院結合不同類別實驗室安全管理重點,依據相關法規和制度管理要求確定檢查范圍和重點,根據實驗室安全風險等級確定檢查頻次,負責實施本學院實驗室安全自查與安全管理。
4.實驗與資產處將對最終認定結果進行復核,對認定結果與實際不符的實驗室進行通報。
四、材料報送
請各相關單位于4月22日前將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5紙質版簽字蓋章(一式一份)交至實驗與資產處實驗室安全管理科(云塘校區1號辦公樓407室),同時將電子版發送至實驗室安全管理科18144393@qq.com,聯系人:吳駿 電話:85258552。
附件:1.《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危險源信息采集表(化學類)》
2.《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危險源信息采集表(非化學類)》
3.《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分類分級匯總表》
4.《實驗室安全信息牌模板》
5.《長沙理工大學實驗室安全員統計表》
資產管理與實驗室建設管理處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