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電氣系統的組成 船舶電氣系統總的分為三大部分:船舶電站、船舶電力網和電氣負載。按照在系統中的作用和負載的性質,又可以分九類裝置和系統:(1)船舶電力系統;(2)船舶電力拖動裝置;(3)船舶電力推進裝置;(4)船舶照明系統;(5)船舶內部通訊、聯絡裝置;(6)船舶導航裝置;(7)船舶無線電通訊裝置;(8)船舶自動化裝置;(9)特種裝置,如磁性防護和消磁裝置等。 船舶電力系統 船舶電力系統包括船舶電站和船舶電力網兩大部分,擔負著將不同形式的能量轉換成電能,并將電能輸送分配給各用電設備的任務。船舶電能系統包括:(1)原動機和發電機組成的發電機組;(2)有各種控制、監視和保護電器的配電設備(總配電板);(3)導線和電纜等組成的電網。船舶電力系統有一些主要的參數,決定著船上主要電氣設備的品種和規格。這些參數是:電制(交流或直流),電壓,頻率。 船舶電站 船舶電站是由原動機、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合成發電機組)及配電板組成的。發電機組是把化學能轉化為電能的裝置,通過配電板來進行控制及分配。帶動發電機運轉的原動機一般為柴油機、汽輪機或燃氣輪機,相應的發電機組稱為柴油發電視組、汽輪發電機組或燃氣輪機發電機組。 為使船舶在各種不同工況下,如航行、作業、停泊、應急等情況下,都能連續、可靠、經濟、合理地進行供電,船舶上常配置多種電站。(1)主電站,正常情況下向全船供電的電站。(2)停泊電站,在停泊狀態又無岸電供應時,向停泊船舶的用電負載供電的電站。(3)應急電站,在緊急情況下,向保證船舶安全所必需的負載供電的電站。(4)特殊電站,如向全船無線電通訊設備(如收發報機等),各種助航設備(雷達、測向儀、測深儀等),船內通訊設備(如電話、廣播等)以及信號報警系統供電的電源。這類用電設備的特點是耗電堡不大,但對供電電源的電壓、頻率、穩壓和穩頻的性能有特殊的要求。因此,船上有時需要設置專門的發電機組或逆變裝置向全船弱電設備或專用設備供電。 船舶電力網 電能從主配電板(及應急、停泊配電板)通過電纜的傳輸,經過中間的分配電裝置(區配電板、分配電箱等),送往各電氣用戶,形成的電力網絡即為船舶電力網。對船舶電力網的基本要求是生命力強、即要求電網在發生故障或局部破損等情況下,仍能保證對負載的連續供電,并限制故障的發展和將故障的影響限于*小范圍之內。船舶上各性質相近的用電設備都由相應的單獨電網供電,可分為:(1)船舶電力網,由總配電板直接供電,供給各種船舶輔機的電動拖動。(2)照明電網,提供船舶內外照明。(3)弱電裝置電網,包括電傳令鐘、舵角指示器、電話設備、火警信號及警鈴等。(4)應急電網,包括應急照明、應急動力(如舵機電源)、助航設備電源等。(5)其它裝置電網,如充電設備、手提行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