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務通報
長沙理工大學數統學院
通 報
關于給予張杰威等3位同學警告處分的決定
弘毅軒1棟B區511 |
張杰威 | 統計1601班 |
安曉鋼 |
統計1601班 | |
徐晗 | 統計1601班 |
張杰威、安曉鋼、徐晗等同學違反用電管理規定,私自存放、使用熱水壺;以上3名同學組織紀律觀念淡薄,在學校、學院安全隱患檢查后,仍無視校紀校規,繼續在學生宿舍違規存放、使用熱水壺。經批評教育,張杰威等3位同學尚能認識到所犯錯誤嚴重性,認錯態度端正。
鑒于上述事實,為教育違紀者本人和廣大同學,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違紀處理條例》第十三條第五款、第十八條第十九款、第二十條第一款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學生公寓管理秩序的規定》第一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張杰威等3位位同學警告處分。希望全院學生引以為戒,不斷強化自律意識,嚴守校紀校規,爭做文明守紀的合格大學生。
數學與統計學院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