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理工大學全日制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高等學校研究生工作條例》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就我校全日制博士、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作出如下規定:
一、攻讀全日制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在本門學科上掌握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和創新精神;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科技專門人才。
(二)學制
博士生學制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8年。
(三)培養方案、培養計劃
博士生培養方案內容包括本學科博士生的培養目標、研究方向、知識結構要求、課程設置、科學研究與學位論文要求等,并對博士生在本門學科和必需的相關學科上所應掌握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的廣度和深度,對所研究方向及相關領域的前沿動態應掌握的程度,對獨立從事本學科創造性科學研究工作應具備的能力及博士學位論文標準等作出具體規定。
博士生必須制訂培養計劃。培養計劃應根據本學科博士生培養方案,結合博士生的個人特點,由博士生導師或導師組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和博士生共同制訂。培養計劃應對課程學習、文獻閱讀、論文安排等項目的要求和進度做出計劃,在制定培養計劃時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發揮博士生的特點和創造性。博士生在第一學期入學后一周內完成培養計劃制訂工作。
博士生的培養方案由各學院制定,研究生院組織審定。
(四)課程學習
博士生的培養以科學研究為主,同時按照各學科博士生培養方案要求,學習有關課程。博士生課程學習實行學分制。課程總學分要求不低于8學分。
跨一級學科或同等學力攻讀博士學位的博士生應在導師指導下補修2~3門本專業碩士生課程,登記成績但不計學分。
博士生的課程成績由研究生院統一管理。
博士生在課程學習結束后應參加學科綜合考試。學科綜合考試按專業由博士生培養學院統一組織。考試內容包括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兩部分,考試內容覆蓋3-4門基礎理論和專業課。采用口試和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試小組由包括博士生指導教師在內的3-5位教授組成。學科綜合考試一般在博士生入學的第二學期末或第三學期初進行。
(五)學術活動
博士生培養設有學術活動必修環節,記2個學分。各學科要建立博士生學術活動制度,應參加前沿性學術專題活動。博士生在論文工作期間至少在本學科范圍內做學術報告兩次以上,整個論文期間至少有一次在全國性或國際學術會議上宣讀自己撰寫的論文,在學期間一般應聽取10次以上的學術報告。
(六)學位論文選題和開題報告
按照不同學科的特點,博士生選題可以是基礎研究或應用基礎研究課題,也可以是科技發展中的重大理論課題和實際問題、高新技術和重大工程技術的開發研究課題。開題報告應就選題的科學依據、目的、國內外當前水平、研究內容、預期目標、研究方向、課題條件和實施方案作出論證。開題報告不少于7000字。開題報告要經有關專家參加的開題報告會進行評議。
各學院應根據學科特點和培養需要,在培養方案中對開題報告的內容、開題時間、文獻閱讀數量(外文文獻所占比例)等,提出具體要求。開題報告由培養學院組織,除保密論文外,開題報告應公開進行,經評審合格后方可開展論文工作。博士生開題報告的具體時間由各培養學院自行確定,但距離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時間不少于兩年。開題合格者計2學分。
(七)中期篩選考核
對博士生的政治思想表現、課程學習成績、科研情況等進行中期考核,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篩選和分流。博士生中期篩選考核一般安排在第四學期。
1、考核內容及分流辦法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終止學習或學位(畢業)論文工作。
(1)政治思想和品德方面表現很差或嚴重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含記過)者。
(2)一門學位課程成績不及格,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3)科研能力較差,不能完成開題報告;或連續2次開題報告未獲通過者。
(4)身體健康狀況較差,不能堅持正常學習和科研論文工作者。
終止學業的博士生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發放肄業證書或學習證明。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 給予延期畢業處理。
(1)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較差;
(2)無特殊原因,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培養方案中所規定的必修課程的學習和培養環節,未修滿規定學分者。
2、考核程序
(1)學院組織考核小組,對政治思想表現、學習成績、科研能力等三方面的有關材料進行全面考核,寫出考核評議意見,交學院擴大會議審查。
(2)學院召開有導師和教研室主任參加的院擴大會議,對考核小組的評議意見進行審議,分別對本單位繼續科研論文寫作和淘汰的研究生名單做出決議,并將決議報研究生院審核。
(3)研究生院對考核情況進行審核,并將中期淘汰的研究生材料報請主管校長審批。
(4)考核完畢后,學院將中期篩選考核表存入研究生個人檔案。
(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
依據選題報告的內容和計劃,檢查學位論文研究工作進展情況、已完成的研究內容(已完成的工作是否存在與選題報告內容不相符的部分。如存在,須說明原因)以及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包括理論研究、實驗研究所獲得的結論等)。檢查已取得的學術成果、學術論文發表情況及擬發表論文內容和計劃。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下一階段工作計劃(如與選題報告內容不符,必須進行論證說明)、預計完成日期。
1、中期檢查工作安排。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工作由學科組負責組織,以報告會的形式進行。學院按學科成立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小組,小組由本學科專業3~5名研究生導師或副高級(含)以上人員組成,設組長1人,研究生導師必須參加。具體時間和地點應提前做出安排并通知導師和研究生。博士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的時間距離學位論文答辯應不少于1年。
2、中期檢查結果及處理。中期檢查小組依據選題報告內容進行檢查,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相應要求及處理意見。研究生應根據中期檢查意見,對論文工作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以便提高學位論文質量。
對于不能按期參加中期檢查的研究生,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延期檢查的申請報告,由導師簽字并報學院同意后,推后1個月進行中期檢查。中期檢查結論分合格、不合格二檔。凡中期檢查不合格者,給予延期半年答辯處理。
(九)博士生的指導和管理
1、實行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導師全面負責博士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指導。
2、提倡對每位博士生成立以導師為主的指導小組,指導小組可由本學科專家組成,也可跨院、跨專業聘請有關專家參加。
3、各學院應對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的開課、選題報告的進展、學術活動的進行、指導小組的確定、培養計劃的制定和執行、中期篩選考核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等,予以檢查、督促與指導。
4、博士生在學習期間,關于發表學術論文的要求嚴格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執行。
二、攻讀全日制碩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規定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在本學科專業領域內,掌握堅實的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一定的實驗技能和生產實際知識,熟悉本專業方向內科學技術的新發展與新動向;掌握一門外國語,能熟練地閱讀本專業的外文資料,并且有使用外文進行科技寫作的能力;具有在本學科領域從事科研、教學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的能力。
(二)學制
學術型碩士生學制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對于學習成績和科研情況表現特別優秀的學術型碩士生,可申請半年或一年提前畢業。
專業學位碩士學制原則上為2.5年,如國家專業學位教指委對學制有不同要求,學院可提出調整申請,報學校審批。
碩士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
(三)培養方案、培養計劃
碩士生培養方案應包括本學科碩士生的培養目標、研究方向、學制與培養方式、課程設置、必修環節、學位論文要求等。對碩士生在本門學科和必需的相關學科上所應掌握的基礎理論和專門知識,對所研究方向及相關領域的前沿動態應掌握的程度,對從事本學科科研工作應具備的能力及學位論文標準等作出具體規定。
碩士生必須制訂培養計劃。培養計劃應根據本學科碩士生培養方案,結合碩士生的個人特點,由碩士生導師和碩士生共同制訂。培養計劃應對課程學習、文獻閱讀、論文安排等項目的要求和進度做出計劃,在制定培養計劃時要充分注意因材施教,發揮碩士生的特點和創造性。碩士生第一學期入學后一周內完成培養計劃制訂工作。
碩士生的培養方案由各學院制定,研究生院組織審定。
(四)課程學習
1、學術型碩士的課程設置,對已批準的一級學科要求按一級學科設置課程,沒有一級學科的按二級學科設置。碩士生課程設置必須以加強基礎,拓寬知識面,更新教學內容,精選課程、精減學時為原則,課程總學分不低于30學分。
2、 專業學位碩士課程設置以實際應用為導向,以職業需求為目標,以綜合素養和應用知識與能力的提高為核心,注重培養學生實踐研究和創新能力,課程總學分不低于28學分。每個專業類別(專業領域)至少應設置2門有職業背景的實踐教學課程(不少于4學分)。實踐教學課程包含工程實際項目研究的項目課程、工程實踐類課程(含企業生產實踐或運營實習)等,可聘請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并具有較好理論水平的企業界人士承擔部分課程(或課程部分章節)。
3、同等學力和跨學科的碩士生須補修2門大學本科相關課程。補修課程,計成績,不計學分。
4、碩士生指導教師原則上要求給所指導的研究生開設1門課程,但最多不得超過3門課程。
(五)學術活動
學術型碩士生在校期間應參加10次以上學術活動,其中本人應進行學術報告1次以上。每次學術活動要撰寫總結報告,并將有關的書面材料交導師簽字認可。具體執行辦法由各學院在此基礎上自行確定。學術活動內容包括:學術講座,學術研討會以及參加訪問講學等。合格者計2學分。
(六)專業實踐
專業學位碩士應參加專業實踐,必須保證不少于半年的實踐教學,可采用集中實踐與分段實踐相結合的方式。應提交專業實踐計劃,撰寫實踐學習總結報告,由學院負責審核。研究生不參加專業實踐或參加專業實踐考核未通過,不得申請學位論文答辯。合格者計6學分。
(七)學位論文選題和開題報告
開題報告應包括選題的背景意義、國內外研究動態及發展趨勢、主要研發內容、擬采取的技術路線及研發方法、預期成果、進度安排等。要求查閱一定數量的中外文文獻資料,寫出不少于5000字左右的書面報告論文。開題報告一般應在第三學期末、第四學期初完成。
開題報告由培養學院組織,除保密論文外,開題報告應公開進行。由碩士生本人在教研室召開的會議上作開題報告,由導師、教研室的有關成員進行集體評議,寫出書面評議意見,經評審合格后方可開展論文工作。碩士生開題報告具體時間由各培養學院自行確定,但距離申請學位論文答辯的時間不少于一年。開題合格者計2學分。
(八)中期篩選考核
對碩士生的政治思想表現、課程學習成績、科研情況等進行中期考核,根據考核情況對研究生進行篩選和分流。學術型碩士生中期篩選考核一般安排在第四學期,
專業學位碩士生在第三學期。
1、考核內容及分流辦法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終止學習或學位(畢業)論文工作。
(1)政治思想和品德方面表現很差,嚴重違反校紀校規,受到記過以上處分(含記過)者。
(2)課程考試累計3門不及格或一門學位課程考試不及格,重修后仍不及格者。
(3)科研能力較差,不能完成開題報告;或連續2次開題報告未獲通過者。
(4)身體健康狀況較差,不能堅持正常學習和科研論文工作者。
終止學業的碩士生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發放肄業證書或學習證明。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延期畢業處理。
(1)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較差;
(2)無特殊原因,在規定期限內未完成培養方案中所規定的必修課程的學習和培養環節,未修滿規定學分者。
2、考核程序
(1)學院組織考核小組,根據研究生政治思想表現、學習成績、科研能力等三方面的有關材料,進行全面考核,寫出考核評議意見,交學院擴大會議審查。
(2)學院召開有導師和教研室主任參加的院擴大會議,對考核小組的評議意見進行審議,分別對本單位繼續科研論文寫作和淘汰的研究生名單做出決議,并將決議報研究生院審核。
(3)研究生院對考核情況進行審核,并將中期淘汰的研究生材料報請主管校長審批。
(4)考核完畢后,學院將中期篩選考核表存入研究生個人檔案。
(九)學位論文中期檢查
依據選題報告的內容和計劃,檢查學位論文研究工作進展情況、已完成的研究內容(已完成的工作是否存在與選題報告內容不相符的部分。如存在,須說明原因)以及取得的階段性成果(包括理論研究、實驗研究所獲得的結論等)。檢查已取得的學術成果、學術論文發表情況及擬發表論文內容和計劃。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和困難、下一階段工作計劃(如與選題報告內容不符,必須進行論證說明)、預計完成日期。
1、中期檢查工作安排。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工作由學科組負責組織,以報告會的形式進行。學院按學科成立學位論文中期檢查小組,小組由本學科專業3~5名研究生導師或副高級(含)以上人員組成,設組長1人,研究生導師必須參加。具體時間和地點應提前做出安排并通知導師和研究生。碩士位論文中期檢查的時間距離學位論文答辯應不少于半年。
2、中期檢查結果及處理。中期檢查小組依據選題報告內容進行檢查,并針對存在問題提出相應要求及處理意見。研究生應根據中期檢查意見,對論文工作及時進行修改、補充和完善,以便提高學位論文質量。
對于不能按期參加中期檢查的研究生,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延期檢查的申請報告,由導師簽字并報學院同意后,推后1個月進行中期檢查。中期檢查結論分合格、不合格二檔。凡中期檢查不合格者,給予延期半年答辯處理。
(十)碩士生的指導和管理
1、實行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導師全面負責碩士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業務指導。
2、各學院應對專業基礎課和專業課的開課,學術活動、教學實踐、專業實踐的開展,選題報告的進展,培養計劃的制定和執行、中期篩選考核和學位論文中期檢查等,予以檢查、督促與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