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2年度國家體育總局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以下簡稱局管體育社科項目)申報工作將從2011年9月10日開始,10月8日(以當地郵戳為準)截止,逾期不予受理。現將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局管體育社科項目設置重點項目、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申請重點項目和一般項目的負責人須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處級以上行政職務;申報青年項目的負責人須為已獲碩士以上學位、無副高級以上職稱、年齡在39周歲(以申報截止日期為準)以下的青年學者。申請編譯項目者須自行解決著作權問題。
二、每位項目負責人只能申報一個項目,且不能作為課題組成員參加其他項目的申報。課題組成員不能同時參加兩個以上項目的申報。
三、重點項目研究時間一般為1-2年,一般項目和青年項目研究時間一般為1年。
四、局管體育社科項目不接受個人申報,由人文社科處進行認真審核后統一報送。凡在申請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并查實后,取消申請者個人三年申報資格和申報者所在單位兩年申報資格。申報項目為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單位,需同時提交本單位申報項目目錄,加蓋科研管理部門公章,電子版發送郵件到政法司理論處。
五、國家體育總局批準的體育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基地每個單位最多可申報10個項目,其他單位最多可申報3項。
六、按照《國家體育總局體育社會科學研究項目管理辦法》中“不結項、不立項”原則,承擔總局2010年度及之前年度項目的負責人,已到結項期限的,須按要求于2011年9月30日前將結項材料報送理論處,否則負責人所屬單位不能申報2012年項目。
七、在研局管體育社科項目和國家社科基金項目負責人不能申報。
八、申報項目首先經過初審,然后通過雙向匿名評審和專家論證會評審相結合的方式確定立項名單。
九、項目申報不收評審費。
十、項目申報需提交《申請書》2份原件,《活頁》(與《申請書》中的“項目設計論證”欄目內容一致)一式5份,單獨填寫,夾在《申請書》封底前。《申請書》與《活頁》要求一律用計算機填寫,A4紙雙面印制。人文社科處受理項目申報材料截止日期為2011年9月27日,逾期恕不受理。
附件:
附件1:課題指南
附件2:項目申請書
附件3:項目設計論證(活頁)
聯 系 人:鄭詠梅
聯系電話:85258423
人文社科處
2011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