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2011年度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申報工作已經啟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面向全國。高等院校、科研機構、檢察機關和其他國家機關的人員均可申報課題,并鼓勵聯合組成課題組申報。
申報課題要著眼于推進檢察理論創新和檢察改革,基礎理論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創性或開拓性,應用理論研究要突出針對性和實效性。鼓勵自籌經費申報課題。
二、參考選題
(一)重大課題
1.檢察工作科學發展戰略研究
2.法律監督立法研究
(二)重點課題
1.各國憲法與檢察制度
2.社會管理創新與檢察工作
3.行政執法監督立法問題研究
4.檢察權的內部配置問題研究
5.認罪案件程序立法研究
6.職務犯罪案件與牽連案件的偵查管轄
7.檢察一體化下的公訴工作機制
8.檢察案例指導制度構建
9.民事檢察監督模式研究
10.檢察機關考核考評制度研究
(三)一般課題
1.執法辦案風險評估機制研究
2.司法人員犯罪問題研究
3.派出檢察機構設置問題研究
4.刑事證據的審查判斷
5.證據合法性的證明問題研究
6.檢察機關撤回起訴制度研究
7.死刑復核法律監督的職能定位
8.量刑監督的途徑與制度構建
9.涉檢信訪終結機制研究
10.涉檢輿情應對機制研究
11.檢委會決策機制研究
12.檢察機關內部監督工作機制研究
申請課題的題目原則上須屬于公布的選題范圍,也可以有一定比例的自選題目。
三、研究年限及成果要求
課題的研究期限從書面通知立項之日起算。專著類課題完成期限一般為1-2年,特殊情況下,可延長1年;論文類和調研報告類課題完成期限一般為1年,特殊情況下,可延長半年。
各課題組應于預定完成期限以前應提交結題報告,即課題研究成果(重大課題的著作不少于10萬字,重點課題的論文不少于2萬字,一般課題的論文或調研報告不少于1萬字)和課題結題報告摘要(3000字左右)。
重大課題的結題要求是,課題研究報告通過驗收,并有專著出版或者有研究成果在權威報刊上發表;
重點課題的結題要求是,課題研究報告通過驗收,并有研究成果在知名期刊上發表。
一般課題的結題要求是,課題的研究報告通過驗收,并有研究成果在核心期刊上發表;
自籌經費課題的結題要求是,課題研究報告通過驗收,并有研究成果在公開發行的正式刊物上發表。
四、課題資助額度
重大課題的資助經費一般為8萬元;重點課題的資助經費一般為3萬元;一般課題的資助經費一般為1萬元。
其他申報要求請參看《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理論研究課題管理辦法》(見附件2)。
五、材料報送要求
申請者于5月16日提交《最高人民檢察院重點研究課題申請書》一式3份及相應的電子文檔到社科處。
聯系人:鄭詠梅
聯系電話:85258423
電子郵箱:kjcskb@163.com
人文社科處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