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高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的意見》(教技函〔2019〕36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研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技廳函〔2019〕37號)、《教育部科技司關于開展2019年度高等學校科研實驗室安全現場檢查的通知》(教技司函〔2019〕178號)要求,為進一步督促高校落實實驗室安全主體責任,切實加強實驗室安全工作,教育廳近期組織專家對全省高校教學科研實驗室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2019年7月2日上午,教育廳專家組一行四人蒞臨我校進行教學科研實驗室專項檢查。副校長楊偉軍,科研部、教務處、國有資產處、保衛處、研究生院、測試中心、工訓中心和各學院教學科研負責人參加了匯報會并陪同檢查。匯報會由科研部副部長李娜主持。
楊偉軍副校長向專家組匯報了教學科研實驗室建設和安全工作、安全運行機制建設、安全應急能力建設、安全工作宣傳教育及信息化建設等基本情況,介紹了學校的安全工作管理體系、闡述了我校教學科研實驗室安全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并提出了整改措施。
專家組聽取匯報后,先后對化學學院、能動學院的實驗室進行了現場安全檢查。排查重點包括實驗室的管理制度建立和運行情況、安全責任體系、安全知識和操作規范培訓情況、危險化學品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品管理危險品處理情況、安全教育和應急預案設立情況等。
在檢查反饋會上,專家組肯定了我校的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對學校整體實驗室的安全情況和相關實驗室提出了針對性的整改意見,希望我校今后繼續高度重視實驗室安全管理工作,理順管理體制,加強安全教育,完善實驗室專職人員的配備,加大實驗室專項經費投入,加快隱患整改步伐。
(文/黃喬 審/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