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學院建筑學科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培養方案
學科代碼:081300 學科級別: 一級
一、學科簡介(500字)及研究方向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專業已通過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的評估,獲得建筑學學士學位授予權。建筑學院建筑學科擁有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下設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含建筑歷史與理論等方向)、建筑技術科學、城市規劃與設計3個二級學科方向,積極培養服務于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高級、高素質專業人才。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院目前擁有教職員工83人,其中專任教師73人,包括教授7人,副教授22人,講師38人。學歷層次較高,其中具有博士學位教師41人。同時,有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7人,注冊規劃師8人,省級青年骨干教師、省級普通高校青年教師教學能手1人,省級學科帶頭人1人,外聘兼職教授10人。近5年來,學院教師共承擔科研項目100余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10余項,省部級科研項目50余項。出版學術專著10余部,發表學術論文近100篇,發明專利20項,獲省部級科研優秀成果獎4項。
學位點面向國家城鄉建設行業和湖南地方經濟的需求,全方位服務人居環境高質量發展,為實現湖南“三高四新”美好藍圖貢獻力量,具有較高的行業認可度。學院現為中國建筑學會建筑教育評估分會理事單位、中國建筑學會團體會員,湖南省國土空間規劃學會規劃教育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擁有湖南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省城市規劃研究設計院等一批優秀實習基地。
序號 |
研究方向 |
1 |
建筑歷史與理論 建筑歷史與理論方向主要以湖湘傳統地域建筑文化遺產進行相關研究,包括傳統聚落研究、傳統民居、遺產保護、建筑文化與理論等內容。 |
2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方向主要研究建筑設計理論與方法,包括地域文化、環境特征與建筑的關聯發展等,同時強調建筑創作的設計實踐研究。 |
3 |
建筑技術科學 本方向主要以可持續發展為引導,突出綠色建筑理念,從全壽命周期研究建筑設計及其方法,包括各種建筑環境技術、被動式建筑技術、建筑設備節能技術、綠色建材及宜居建筑等。 |
二、培養目標
遵循“德育為先、知識為本,能力為重、全面發展”的育人理念,突出產教融合,夯實科學教育根基,彰顯工程教育特色,主動適應國家城鄉建設行業和湖南地方經濟的需求,培養具有深厚的哲學、藝術和人文素養,具有生態文明和可持續發展意識,具有高度的職業道德感和社會責任感,具有良好的溝通能力和國際視野,具有設計思維的創新能力、理論方法的研究能力、工程實踐的執行能力,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
三、培養方式
1.采用全日制培養方式,采取課程學習和論文研究工作相結合的方式。通過課程學習和論文研究工作,使學生系統掌握建筑學學科領域的理論知識,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實行導師負責制,導師負責研究生的業務指導和思想政治教育,并組成以研究生指導教師為主的研究生指導小組,負責研究生的培養和考核。
2.跨學科報考或其本科為非5年制建筑學和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生應根據研究方向補修本學科本科骨干課程2門。
四、學制與學分
1.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5年,其中休學創業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7年。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學制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一般不超過6年。
2.原則上第一學年內完成所有課程學習。學位論文研究、撰寫及答辯的時間要求不少于1年。學習成績和科研情況表現特別優秀的學術型碩士生,可申請提前半年或一年畢業。
3.最低學分要求如下。
總學分 |
課程總學分(28學分) |
培養環節學分 (13學分)
|
學位基礎課 |
選修 課程 |
教學科研實踐 |
學術活動 |
學位論文開題 |
中期篩選 |
學位論文中期檢查 |
學位論文預答辯 |
公共 基礎課 |
學科 基礎課 |
學科 前沿課 |
46 |
6 |
10 |
2 |
10 |
2 |
3 |
2 |
2 |
2 |
2 |
第二課堂5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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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學生至少獲得第二課堂5學分方可畢業。第二課堂活動學分認定見《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第二課堂學分管理辦法》。
五、課程設置
課程 類別 |
課程代碼 |
課程(環節)名稱 |
學分 |
開課 時間 |
備注 |
學位基礎課 |
公 共 基 礎 課 |
G1211001 |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
2 |
Ⅱ |
必修6學分 |
G1211002 |
自然辨證法概論(理工類必修) |
1 |
Ⅰ |
G1311001 |
綜合英語 |
2 |
Ⅰ |
G1311002 |
學術英語 |
1 |
Ⅱ |
學科基礎課 |
X1711012 |
建筑歷史與理論專題A |
2 |
Ⅰ |
至少選10學分 |
X1711013 |
建筑與城市設計(Ⅰ)A |
4 |
Ⅰ |
X1711014 |
建筑與城市設計(Ⅱ)A |
4 |
Ⅱ |
X1711022 |
人居科學導論A |
1 |
Ⅰ |
X1711023 |
古建保護及營造法 |
2 |
Ⅰ |
學科前沿課 |
X1711015 |
建筑技術科學前沿 |
2 |
Ⅰ |
必修 |
選修課程 |
專業選修課程 |
X1712016 |
建筑策劃與使用后評估A |
2 |
Ⅱ |
至少選10學分 |
X1712017 |
建筑評論A |
2 |
Ⅱ |
X1712018 |
數字建筑理論與方法A |
2 |
Ⅱ |
X1712019 |
建筑遺產保護專題A |
2 |
Ⅱ |
X1712020 |
建筑與城市設計(Ⅲ)A |
4 |
Ⅱ |
X1712021 |
城市設計理論與方法A |
2 |
Ⅱ |
X1712022 |
現代建筑理論 |
2 |
Ⅱ |
素質提升課程 |
G1312001 |
英語口語 |
2 |
Ⅱ |
Y5012001 |
學術論文寫作與表達(在線課程) |
1 |
Ⅰ/ⅠⅠ |
Y5012002 |
文獻管理與信息分析(在線課程) |
1 |
Ⅰ/ⅠⅠ |
Y5012003 |
專利申請實務 |
1 |
ⅠⅠ |
Y5012504 |
科學道德與學術規范(在線課程) |
1 |
I/II |
Y5012005 |
工程倫理(在線課程) |
1 |
II |
第二課堂 |
G1912500 |
體育 |
2 |
Ⅰ/Ⅱ |
任選2學分 |
G1512500 |
美育 |
2 |
Ⅰ/Ⅱ |
G1312500 |
第二外語 |
2 |
Ⅰ/Ⅱ |
Y5012500 |
勞動教育(社會實踐) |
1 |
Ⅰ/Ⅱ |
必修 |
Y5012501 |
入學與畢業教育 |
0.5 |
I/VI |
Y5012502 |
科學道德與學風建設 |
0.5 |
Ⅰ/Ⅱ |
Y5012503 |
形勢與政策 |
0.5 |
Ⅰ/Ⅱ |
Y5012504 |
就業指導與心理健康 |
0.5 |
I-VI |
必修環節 |
|
教學科研實踐 |
2 |
I/II |
|
|
學術活動 |
3 |
I-V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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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期篩選 |
2 |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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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開題 |
2 |
II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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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位論文中期檢查 |
2 |
I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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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位論文預答辯 |
2 |
V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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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英語實行免修申請制度,符合下列任一免修條件的碩士研究生可申請免修免考公共課英語。
1)TOEFL成績85分及以上(2年內有效);
2)IELTS成績6.5分及以上(2年內有效);
3)大學英語六級考試520分及以上(2年內有效);
2.鼓勵學術型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進行跨學科選課,每學期開課后第1周開放(具體時間以研究生院院培養管理科當年發布的具體通知為準)。每名碩士生可跨一級學科選修不超過兩門跨學科專業課程。
3.同等學力及跨學科報考的碩士生根據研究方向補修本學科本科骨干課程2門,補修課程不列入培養計劃,不計學分,由導師和學院負責檢查和審核。
六、必修環節及要求
1.教學科研實踐 ,計2學分。
研究生應完成不少于8周的教學實踐工作和科研、生產實踐工作。教學實踐內容包括助課,協助教師指導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和實習等。科研、生產實踐主要為社會調查、調研和科研實驗與分析、申請并獲得研究生創新訓練項目(校級以上)、參加各相關專業的省級(或國家級學會)競賽并獲獎等。由導師負責安排、檢查和指導,最后寫出考核評語。經學院認定,通過此考核者獲2學分。
研究生參加教學科研實踐應做好教學科研實踐活動的登記工作(填寫《建筑學院學術型研究生教學科研實踐工作日記》),實踐活動結束后,研究生應將實踐期間的成果裝訂成冊,撰寫不少于5000字的教學科研實踐報告,并填寫《建筑學院學術型研究生教學科研實踐考核登記表》。
2.學術活動,計3學分,不低于15次學術活動。
學術活動主要包括參加行業高水平學術會議、主講校內學術報告或學術講座等。在學期間至少主講1次學術報告,累計參加學術交流活動不少于15次,其中應參加校外行業高水平學術活動或學術會議2次以上并提交相關學術論文1次以上。每次學術交流活動不少于2學時。學術活動要撰寫總結報告,填寫《建筑學院研究生學術活動考核登記表》,注明參加學術活動的時間、地點、報告人、學術報告題目,簡述內容并闡明自己對相關問題的學術觀點及總結,要求填寫相關文字資料交導師簽字審核,完成學術活動工作量的研究生可以獲得2學分。
3.中期篩選,計2學分。
碩士生在基本完成課程學習進入論文工作前,應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試行辦法》的要求,從政治思想、學術水平、科研能力、課程成績等方面進行中期篩選。
4.學位論文開題,計2學分。
在導師指導下,在查閱文獻資料的基礎上做選題報告,確定研究課題。通過學院文獻閱讀審查后方可申請論文開題,開題報告時間定為第三學期。學生應根據導師要求,撰寫書面選題報告,并制作幻燈片匯報材料。選題報告內容應包括:選題背景與研究意義、國內外研究情況綜述、研究內容、研究方法與技術路線、預期研究成果、存在的困難與解決途徑。學院組織開題報告答辯委員會進行答辯,通過開題答辯方可正式進入論文研究階段。
5.學位論文中期檢查,計2學分。
參照長沙理工大學《關于提高碩士學位論文質量的若干規定》,學院組織中期檢查答辯委員會。碩士生中期答辯需匯報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擬完成的研究工作(預計獲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個論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問題與困難;以及后期工作計劃等。通過中期檢查答辯方可在完成畢業論文后申請畢業答辯。
6.學位論文預答辯,計2學分。
學位論文預答辯是對研究生學位論文寫作質量進行預先審查的重要環節,旨在確保論文內容充實、結構合理、論據充分,并符合學術規范。以下是學位論文預答辯的基本要求:
預答辯在學位論文定稿之后進行,具體時間由學校或學院安排。預答辯委員會由具有高級職稱的專家組成。預答辯主要圍繞論文的選題背景、研究內容、方法、結果和結論等方面進行。研究生需要清晰地闡述論文的主要觀點和創新點,回答委員會成員的提問,并對論文中的不足和需要進一步完善的地方進行說明。
預答辯結束后,委員會將對論文質量和答辯情況進行評議,并給出是否通過預答辯的意見。通過預答辯的論文可以進入下一階段的盲審或正式答辯環節;未通過的論文則需要根據委員會的意見進行修改和完善后重新申請預答辯。
七、學位論文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實施細則》相關規定,學院根據具體情況對學位論文應達到的學術水平、工作量以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的要求、提前畢業要求等提出明確說明。
1.學位論文要求
學位論文是研究生培養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選題、開題、中期檢查、預答辯、評閱、答辯等環節。學位論文的基本標準:恪守學術道德;論文選題應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先進性和工作量,能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論文的基本論點、結論和建議應有學術價值或對經濟社會建設發展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意義;論文內容應體現出作者具有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應反映出科學的研究方法和較熟練的技能;應具有新的見解和一定的科研或技術成果;論文具有科學性,專業性較強,文字表達準確,圖表規范清晰,引用資料必須標注出處,參考文獻寫作規范。
學位論文的基本標準:恪守學術道德;論文選題科學,論文的基本論點、結論和建議應有學術價值或對經濟社會建設發展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意義;論文內容應體現出作者具有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應反映出科學的研究方法和較熟練的技能;應具有新的見解和一定的科研或技術成果;論文具有科學性,專業性較強,文字表達準確,圖表規范清晰,引用資料必須標注出處,參考文獻寫作規范。
碩士學位論文實行雙盲審制。碩士學位論文在導師的指導下由碩士研究生獨立完成。論文正文字數原則上一般不少于3萬字,學位論文的導師署名最多不超過兩位。碩士研究生用于論文研究和撰寫學位論文的時間一般不得少于1年。碩士研究生在學位論文撰寫完成后,經導師同意、學院資格審查,通過院、校兩級學位論文學術不端行為檢測(復制比小于或者等于20%),方可進行學位論文盲審。涉密碩士學位論文的評閱依據《長沙理工大學涉密研究生學位論文管理暫行辦法》(長理工大研〔2025〕7號)進行。
2.學位成果形式和水平要求
學位論文應體現建筑學碩士學位的特點,一般為專題性研究型論文;論文應具備一定的技術要求和工作量,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具有先進性、實用性;學位論文撰寫格式參照《長沙理工大學關于學位論文格式的規定》;論文要求不少于3萬字,其他具體要求參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有關規定。
3.論文答辯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進行。
研究生院統一按一定比例組織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送審,每篇論文聘請兩位專家“雙盲”評閱。研究生學位論文盲審結果作為學位論文答辯的重要參考依據,所有學位論文必須在盲審結果公布后方可進行答辯。根據盲審結果對學位論文作如下處理:
1)專家評閱結果全部為“同意答辯”的學位論文,則為抽檢通過,在答辯前不再進行論文評閱。如有修改意見,須按要求修改,且經指導教師和培養學院審查通過后方可進行論文答辯。
2)專家評閱結果中有“修改后答辯”的學位論文,須按要求修改,且經指導教師和培養學院審查通過后方可進行論文答辯。
3)專家評閱結果中有“不同意答辯”的學位論文,一般視為不合格論文,不得參加本批次的論文答辯,經修改后至少推延至下一批次再申請論文答辯,且仍須參加論文“雙盲”外審評閱,待評閱結果全部為“同意答辯”后方可申請答辯。
4)若抽檢專家評閱結果中有 1 個為“同意答辯”,且另 1 個“不同意答辯”的理由是認為牽涉到學術不端,指導教師對此有異議;或抽檢專家評閱結果中有 1 個總體評價為“優秀”,另一個總體評價為“不合格(不同意答辯)”,學生和指導教師均有異議者,可向所在培養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提出書面復審申請,經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備案,由校學位評定委員會辦公室另行組織兩位校外專家復評,復評時間一般不少于 15 日,復評通過后方可組織答辯。若因復評未能如期參加本批次答辯、學位申請和獲得學位者,由研究生自行負責。其他情況均不得申請復議。
研究生在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所在專業入學當年度培養方案規定課程、完成培養環節,且成績合格,達到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要求,學位論文盲審有“不同意答辯”,經本人申請、指導教師和所在培養學院分管負責人審核同意,可申請畢業論文答辯。論文參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撰寫規范》要求執行。畢業論文答辯通過者,準予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自畢業論文答辯通過之日至最長學習年限前,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研究生,在準予畢業并頒發畢業證書的 1 年內可向所在培養學院和研究生院以書面形式申請學位,經培養學院和研究生院審批同意后方可進入學位申請程序。申請學位需重新提交學位論文,并按照學校相關文件完成全部學位申請與授予程序。
論文工作中的各環節須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4.提前畢業的要求。
學習成績和科研情況表現特別優秀的學術型碩士生,可申請半年或一年提前畢業。
研究生提前半年畢業資格須滿足如下條件:在本學科領域B3級或以上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期刊分級詳見《長沙理工大學自然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辦法(試行)》和《長沙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標準(試行)》)。
研究生提前一年畢業資格須滿足如下條件之一:① 在本學科領域B3級或以上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篇及以上;② 在本學科領域A3級或以上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期刊分級詳見《長沙理工大學自然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辦法(試行)》和《長沙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標準(試行)》)。
發表的文章應以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
5.申請碩士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攻讀學位期間必須以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要求碩士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碩士生為第二作者)在省級及以上的學術期刊上公開發表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以上,否則,不能申請碩士學位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