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科代碼:081300 學科級別: 一級
一、學科簡介及研究方向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院目前擁有教職員工69人,其中專任教師59人,包括教授5人,副教授20人,講師34人,其中博士學位 23人,在讀博士3人。同時,有國家一級注冊建筑師7人,注冊規劃師8人,省級學科帶頭人1人,外聘兼職教授5人。近5年來,學院教師共承擔科研課題50余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基金項目7項,省部級科研項目20余項。出版學術專著10余部,發表學術論文100余篇,獲省部級科研優秀成果獎4項。學院立足區域和行業,注重復合型、高素質專業人才培養,為社會輸送了大批具有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城鄉建設高級應用型人才。
長沙理工大學建筑學專業已通過全國高等學校建筑學專業教育評估委員會的評估,獲得建筑學學士學位授予權。學院現為中國建筑學會建筑教育評估分會理事單位、中國建筑學會團體會員,湖南省國土空間規劃學會規劃教育工作委員會主任委員單位,擁有湖南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省城市規劃研究設計院等一批優秀實習基地,建立了良好的校企聯合人才培養機制。建筑學院建筑學科擁有一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下設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含建筑歷史與理論等方向)、城市規劃與設計、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3個二級學科方向,積極培養服務于新型城鎮化建設的高級、高素質專業人才。
序號 |
研究方向 |
1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 (含建筑歷史與理論等方向)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方向主要研究建筑設計理論與方法,包括地域文化、環境特征與建筑的關聯發展等,同時強調建筑創作的設計實踐研究;建筑歷史與理論方向主要以湖湘傳統地域建筑文化遺產進行相關研究,包括傳統聚落研究、傳統民居、遺產保護、建筑文化與理論等內容。 |
2 |
城市規劃與設計 |
本研究方向主要在生態文明建設指導下,探索如何建設高效、和諧、舒適、生態的南方丘陵城市人居環境的理論和方法。具體內容涉及城市規劃理論與方法、城市設計及理論、城市生態與城市環境、城市的歷史文化保護與利用、居住區規劃及環境設計與理論、城市的空間拓展模式與動力研究、城市化與城市發展研究等。 |
3 |
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 |
本方向主要以可持續發展為引導,突出綠色建筑理念,從全壽命周期研究建筑設計及其方法,包括各種建筑環境技術、被動式建筑技術、建筑設備節能技術、綠色建材及宜居建筑等。 |
二、培養目標
培養面向未來國家建設需要,適應未來科技進步,掌握本學科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了解本學科的方法現狀和發展趨勢,掌握解決工程問題的先進技術方法和現代技術手段;熟悉專業前沿,了解相關交叉學科領域,具備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和工程實踐能力,具有良好的創新能力和國際學術視野的高層次建筑設計及其理論(含建筑歷史與理論)、城市規劃與設計、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等方向的創新型科研與應用人才。
三、培養方式
1.采用全日制培養方式,采取課程學習和論文研究工作相結合的方式。通過課程學習和論文研究工作,使學生系統掌握建筑學學科領域的理論知識,培養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實行導師負責制,導師負責研究生的業務指導和思想政治教育,并組成以研究生指導教師為主的研究生指導小組,負責研究生的培養和考核。
2. 跨學科報考或其本科為非5年制建筑學和城鄉規劃專業的碩士生應根據研究方向補修本學科本科骨干課程2門。
四、學制與學分
1.學制為3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
2.第一學年內完成所有課程學習。學位論文研究、撰寫及答辯的時間要求不少于1年。學習成績和科研情況表現特別優秀的學術型碩士生,可申請半年或一年提前畢業。
3.最低學分要求如下。
總學分 |
課程總學分(38學分) |
培養環節學分 (6學分) |
學位論文學分(36學分) |
學位基礎課 |
選修 課程 |
教學科研實踐 |
學術活動 |
開題 報告 |
學位論文 |
公共 基礎課 |
學科 基礎課 |
學科 前沿課 |
85 |
6 |
14 |
4 |
14 |
2 |
2 |
2 |
36 |
第二課堂 ≥ 5學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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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學生至少獲得第二課堂5學分方可畢業。第二課堂活動學分認定見《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第二課堂學分管理辦法》。其中,體育和美育類課程一共2學分,勞動教育(社會實踐)1學分,科學道德與學風建設0.5學分,形勢與政策0.5學分,入學教育0.5學分,就業指導與心理健康0.5學分。
五、課程設置
課程 類別 |
課程代碼 |
課程(環節)名稱 |
學分 |
開課 時間 |
備注 |
學位基礎課 |
公 共 基 礎 課 |
G1211001 |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與實踐研究 |
2 |
Ⅱ |
必修6學分 |
G1211002 |
自然辨證法概論(理工類必修) |
1 |
Ⅰ |
G1211003 |
馬克思主義與社會科學方法論(文科必修) |
1 |
Ⅰ |
G1311001 |
綜合英語 |
2 |
Ⅰ |
G1311002 |
學術英語 |
1 |
Ⅱ |
學科基礎課 |
X1711011 |
現代建筑理論A |
2 |
Ⅰ |
必修 |
X1711012 |
建筑歷史與理論專題A |
2 |
Ⅰ |
X1711013 |
人居科學導論A |
1 |
Ⅰ |
X1711014 |
建筑學研究方法A |
1 |
Ⅰ |
X1711015 |
建筑與城市設計(Ⅰ)A |
4 |
Ⅰ |
X1711016 |
建筑與城市設計(Ⅱ)A |
4 |
Ⅱ |
學科前沿課 |
X1711017 |
現代建筑創作導論 |
2 |
Ⅰ |
必修 |
X1711018 |
建筑技術科學前沿A |
2 |
Ⅰ |
必修 |
選修課程 |
專業選修課程 |
建筑設計及其理論模塊 |
X1712016 |
建筑策劃與使用后評估A |
2 |
Ⅱ |
至少選14學分 |
X1712017 |
建筑評論A |
2 |
Ⅱ |
X1712018 |
數字建筑理論與方法A |
2 |
Ⅱ |
X1712019 |
建筑遺產保護專題A |
2 |
Ⅱ |
X1712020 |
古建保護及營造法A |
2 |
Ⅱ |
X1712021 |
綠色建筑技術A |
2 |
Ⅱ |
X1712022 |
建筑節能技術A |
2 |
Ⅱ |
城市規劃與設計模塊 |
X1712023 |
城市設計理論與方法A |
2 |
Ⅰ |
X1712024 |
城鄉規劃歷史與理論A |
2 |
Ⅰ |
X1712025 |
城鄉規劃A |
2 |
Ⅱ |
X1712026 |
城市研究方法論A |
2 |
Ⅱ |
X1712027 |
城鄉空間分析與規劃新技術A |
2 |
Ⅱ |
X1712028 |
社會發展與城鄉社區規劃A |
2 |
Ⅱ |
X1712029 |
區域與城市經濟發展A |
2 |
Ⅱ |
X1712030 |
自然資源管理與城鄉生態規劃A |
2 |
Ⅱ |
素質提升課程 |
G1312001 |
英語口語 |
2 |
Ⅱ |
Y5012001 |
學術論文寫作與表達 |
1 |
Ⅰ/Ⅱ |
Y5012002 |
文獻管理與信息分析 |
1 |
Ⅰ/Ⅱ |
Y5012003 |
《專利申請實務》 |
1 |
Ⅰ/Ⅱ |
第二課堂 |
G1912500 |
體育 |
2 |
Ⅰ/Ⅱ |
選2學分 |
G1512500 |
美育 |
2 |
Ⅰ/Ⅱ |
G1312500 |
第二外語 |
2 |
Ⅰ/Ⅱ |
Y5012500 |
勞動教育(社會實踐) |
1 |
Ⅰ/Ⅱ |
必修 |
Y5012501 |
入學與畢業教育 |
0.5 |
Ⅰ/Ⅵ |
Y5012502 |
科學道德與學術規范 |
0.5 |
Ⅰ/Ⅱ |
Y5012503 |
形勢與政策 |
0.5 |
Ⅰ/Ⅱ |
Y5012504 |
就業指導與心理健康 |
0.5 |
|
必修環節 |
|
教學科研實踐 |
2 |
I-V |
|
|
學術活動 |
2 |
I-V |
|
|
開題報告 |
2 |
Ⅲ |
|
注:1.英語實行免修申請制度;
申請免修條件如下:
(1)TOEFL成績95分以上(IBT),2年內有效;
(2)IELTS成績6.5分以上,2年內有效;
(3)GRE成績320以上,5年內有效;
(4)GMAT成績700分以上,5年內有效;
(5)WSK(PETS 5)考試合格,2年內有效;
(6)國家英語六級CET6考試520分以上;
(7)本科或碩士階段獲英語專業學位或畢業證書。
2.鼓勵學術型研究生在導師指導下進行跨學科選課。每名碩士生可跨一級學科選修不超過兩門跨學科專業課程。
3.同等學力及跨學科報考的碩士生根據研究方向補修本學科本科骨干課程2門,補修課程不列入培養計劃,不計學分,由導師和學院負責檢查和審核。
六、必修環節及要求
1.教學科研實踐,計2學分。
研究生應完成不少于8周的教學實踐工作和科研、生產實踐工作。教學實踐內容包括助課,協助教師指導課程設計、畢業設計和實習等。科研、生產實踐主要為社會調查、調研和科研實驗與分析、申請并獲得研究生創新訓練項目(校級以上)、參加各相關專業的省級(或國家級學會)競賽并獲獎等。由導師負責安排、檢查和指導,最后寫出考核評語。經學院認定,通過此考核者獲2學分。
研究生參加教學科研實踐應做好教學科研實踐活動的登記工作(填寫《建筑學院學術型研究生教學科研實踐工作日記》),實踐活動結束后,研究生應將實踐期間的成果裝訂成冊,撰寫不少于5000字的教學科研實踐報告,并填寫《建筑學院學術型研究生教學科研實踐考核登記表》。
2.學術活動,計2學分。
學術活動主要包括參加行業高水平學術會議、主講校內學術報告或學術講座等。在學期間至少主講1次學術報告,累計參加學術交流活動不少于12次,其中應參加校外行業高水平學術活動或學術會議2次以上并提交相關學術論文1次以上。每次學術交流活動不少于2學時。學術活動要撰寫總結報告,填寫《建筑學院研究生學術活動考核登記表》,注明參加學術活動的時間、地點、報告人、學術報告題目,簡述內容并闡明自己對相關問題的學術觀點及總結,要求填寫相關文字資料交導師簽字審核,完成學術活動工作量的研究生可以獲得2學分。
3.中期篩選。
碩士生在基本完成課程學習進入論文工作前,應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中期篩選試行辦法》的要求,從政治思想、學術水平、科研能力、課程成績等方面進行中期篩選。
4.學位論文開題報告,計2學分。
在導師指導下,在查閱文獻資料的基礎上做選題報告,確定研究課題。通過學院文獻閱讀審查后方可申請論文開題,開題報告時間定為第三學期。學生應根據導師要求,撰寫書面選題報告,并制作幻燈片匯報材料。選題報告內容應包括:選題背景與研究意義、國內外研究情況綜述、研究內容、研究方法與技術路線、預期研究成果、存在的困難與解決途徑。學院組織開題報告答辯委員會進行答辯,通過開題答辯方可正式進入論文研究階段。
5.學位論文中期檢查。
參照長沙理工大學《關于提高碩士學位論文質量的若干規定》,學院組織中期檢查答辯委員會。碩士生中期答辯需匯報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擬完成的研究工作(預計獲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個論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問題與困難;以及后期工作計劃等。通過中期檢查答辯方可在完成畢業論文后申請畢業答辯。
6.提前畢業的要求。
學習成績和科研情況表現特別優秀的學術型碩士生,可申請半年或一年提前畢業。
研究生提前半年畢業資格須滿足如下條件:在本學科領域B3級或以上期刊發表學術論文1篇及以上(期刊分級詳見《長沙理工大學自然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辦法(試行)》和《長沙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標準(試行)》)。
研究生提前一年畢業資格須滿足如下條件之一:① 在本學科領域B3級或以上期刊發表學術論文2篇及以上;② 在本學科領域A3級或以上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1篇(期刊分級詳見《長沙理工大學自然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辦法(試行)》和《長沙理工大學人文與社會科學類論文等級認定標準(試行)》)。
發表的文章應以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研究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研究生為第二作者。
7.申請碩士學位學術成果基本要求。
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攻讀學位期間必須以長沙理工大學為第一署名單位(要求碩士生為第一作者,或導師為第一作者、碩士生為第二作者)在有正式刊號的專業期刊上公開發表(含錄用通知)與學位論文相關的學術論文1篇以上,否則,不能申請碩士學位證書。
七、學位論文
1.學位論文是研究生培養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包括選題、開題、中期檢查、預答辯、評閱、答辯等環節。學位論文的基本標準:恪守學術道德;論文選題科學,論文的基本論點、結論和建議應有學術價值或對經濟社會建設發展具有一定的理論和實踐意義;論文內容應體現出作者具有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應反映出科學的研究方法和較熟練的技能;應具有新的見解和一定的科研或技術成果;論文具有科學性,專業性較強,文字表達準確,圖表規范清晰,引用資料必須標注出處,參考文獻寫作規范。
論文工作中的各環節須按照《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博士學位授予工作細則》的相關規定執行。
2.選題
選題應有一定的技術難度、先進性和工作量,能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學位論文開題在第三學期進行,題目確定后,論文必須在導師指導下由研究生本人獨立完成,用于學位論文工作的時間不少于1年;論文書寫必須符合《長沙理工大學碩士學位論文基本格式及相關要求》。
3.學位成果形式和水平要求
學位論文應體現建筑學碩士學位的特點,一般為專題性研究型論文;論文應具備一定的技術要求和工作量,體現作者綜合運用科學理論、方法和技術手段解決問題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論基礎,具有先進性、實用性;學位論文撰寫格式參照《長沙理工大學關于學位論文格式的規定》;論文要求不少于3萬字,其他具體要求參照長沙理工大學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有關規定。
4.論文答辯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進行。
學位點負責人簽名: 主管院長簽名:
學院培養指導委員會主席簽名: 學院公章
日期:2022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