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教務處關于進一步規范插班考試的通知
發布時間: 2016-04-22 09:29:43 瀏覽量:
各教學院(部):
課程考核工作是教學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教學質量管理與評價的重要內容,為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課程考核的質量,依據我校實際情況,結合《長沙理工大學課程考核與學生成績管理辦法》,現對插班考試作出如下規定,請及時通知學生遵照執行。
一、插班考試申請對象
凡屬于以下情形之一者,允許辦理插班考試:
1、因故申請緩考經批準的;
2、因故休學后恢復學籍的;
3、結業生返校考試;
4、畢業班學生參加上學期重修考試后仍不及格的
5、其他特殊原因需插班考試的。
特別提醒:所有已經及格但需要提高成績(刷分)的課程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選課重修(具體時間見教務科通知),不能在考前直接辦理插班考試。由于個人原因未能及時選課的不能辦理插班考試。
二、插班考試辦理流程
在學期補考時辦理插班考試的,一律在學生所在學院教務辦報名,由教務辦將名單匯總后交考試中心(允許畢業班學生報名參加上學期重修考試后仍不及格的課程考試);
在期末考試時辦理插班考試的,考生務必于課程開考前一周到學校教務處考試中心辦理插班考試手續。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