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通學院德、智、體綜合測評加(扣)分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 2005-05-08 10:11:34 瀏覽量:
為了確保德、智、體綜合測評工作的有效進行,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根據《長沙理工大學學生手冊(2004)》的相關規定,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1.所有外加分、外扣分均由年級輔導員老師負責執行。
2.黨務工作干部加分由負責黨務工作老師提供分數,交各年級輔導員;團總支、學生會干部加分、扣分由負責團學工作老師提供分數,交各年級輔導員;各年級分團總支、學生分會學生干部由各年級輔導員根據本辦法計分;班委、團支部干部由年級輔導員參考班主任意見根據本辦法計分;其他學生干部由相關負責老師提供分數,交各年級輔導員。
3.外加分證明材料由學生本人或相關負責老師提供,一般應將原始材料交年級輔導員審核并提供復印件一份。
4.外扣分證明材料由年級輔導員和相關負責老師提供,并向當事學生出示。
5.加分項計算時間為上年度
6.外加分項
1).撰寫發表學術論文加分需出示發表刊物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
2).獲各類競賽前三名(個人、團體)、省部級及以上榮譽稱號需出示獲獎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復印件一份。
3).獲通報表揚需提供通報材料原件或由相關部門、老師開具證明材料。
4).通過英語四、六級考試加分需出示證書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四、六級均通過的按最高項加分。
5).擔任學生干部,工作表現突出,給予外加分。
加分標準細則:
學院主要學生干部(團總支副書記、學生會正、副主席)基準分1.2,浮動范圍±0.2;
學生黨支部負責人,學院團總支、學生會各部干部,各年級分團總支學生分會干部,文工團主要干部,各行政班級班長、團支書基準分0.8,浮動范圍±0.4;
黨校分校干部,團總支、學生會干事,各行政班級委員,文工團成員基準分0.7,浮動范圍±0.5;
一學年內無內務違紀現象寢室的寢室長視內務檢查評比情況加0.5。
以上各項不累計加分,同時擔任兩項以上工作的,經院學工辦審核同意,視工作情況在原標準基礎上調高一檔計分。
6).其他學生組織的學生干部加分標準由相關輔導老師提議經學工辦會商并報請相關領導批準后參照學生干部加分細則執行。
未擔任學生干部職務,但為學院積極工作做出貢獻的學生,由相
7.外扣分項
1).內務違紀被學校通報批評的,每人次扣0.5分;被學院通報批評的,每人次扣0.3分。
2).缺席學院統一組織的集體活動的,每人次扣0.2分;缺席班、團活動的,每人次扣0.1分。
8.凡屬宿舍管理范圍內的相關加扣分項,遵照《學生宿舍文明守紀實施辦法》執行。
9.年級輔導員在評分結束后需將結果向學生公示,學生對評分有異議者自結果公布之日起2日內向學院學生工作辦公室提出申請復核。院學工辦應在接受申訴后2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
10.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11.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行。
計算機與通信工程學院
學生工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