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單位:
根據《長沙理工大學票據管理辦法》(長理工大財〔2021〕5 號)的規定,我校將開展2023年度內部結算票據核銷工作,現將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以下所稱票據包括《長沙理工大學收款收據》、《長沙理工大學內部轉賬單》)
1.請校屬各單位的票據管理員按票據管理辦法的規定填寫好票據封面等有關內容,在11月17日前統一到計財處A216辦理核銷手續。
2.票據無論是否使用完畢,均不得跨年度填寫使用。請校屬各單位將未填寫完畢或空白的票據在11月17日前到計財處A216辦理核銷手續。
3.對于未按時完成核銷工作的單位,將暫不能領取票據。
特此通知。
計劃財務處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