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接國家留學基金委通知,2018年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高等教育教學法出國研修項目(LH)遴選工作啟動。該項目申請高校為國家留學基金委“高等學校青年骨干教師出國研修項目”簽約學校,且為中國政府獎學金院校,本次遴選人員分為國際學生管理人員類、管理學類、經濟學類、工學類和醫學類。根據通知要求,我校將推薦4名符合要求的人員(國際學生管理人員、經濟學專業英語授課教師、管理學專業英語授課教師、工學專業英語授課教師)申報該項目。
一、申請條件
1. 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拔簡章》規定的申請條件
2. 年齡不超過45周歲(1971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3. 滿足各項目對學歷、學位的要求
4. 應為我校國際學生管理人員,來華留學生經濟學、管理學、工學專業一線授課教師,能用全英文授課,身心健康,且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養
5. 研修期間采用全英文教學,故申請人申報時須符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規定的要求或達到相應的語言水平
二、報名方式
請各有關單位組織申報工作,并將初選推薦名單(附件2)加蓋單位公章于2017年11月6日下午五點前報國際交流處707室,進行校內資格審查選拔,再將人選推薦到國家留基委。國家留基委針對本項目采用差額錄取的方式,待錄取后進行網報,網報時間另行通知。
特別提示:請各單位認真審核、如實提供推薦人選相關信息,推薦人員的填表信息應與后期網報時提供的證明材料內容相同,否則,審核材料時將視為材料不一致,并將以最低的數據進行評審。例如 :國際學生管理類,留管工作年限,網報時需提供工作證明。專業教師類,全英文授課的累積課時數、作為碩博導師帶學生數,網報時需提供相應的教學證明。
聯系人:范老師 電話:85258783
附件:1. 2018年高等教育教學法出國研修項目選派辦法
2. 校內預報名表
國際交流處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