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戴謀富,男,漢族,1972年10月出生,民商法博士,副教授。2002年6月畢業于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理論專業碩士學位,2010年6月畢業于黑龍江大學法學院,獲民商法博士學位。現任湖南民商法研究會常務理事,湖南省工程法學研究會理事,天心區法院人民陪審員。
從教以來先后講授《法理學》《憲法學》《經濟法》《國際經濟法》《中國法制史》《羅馬法》《知識產權法》《物權法》《合同法》《民法學》《工程法概論》等課程,獲教學優秀獎、優秀教師等獎項。
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工程法。
主要從事民商法、工程法(含安全生產法)研究和教學工作。先后主持省級課題3項,參與國家級及省級課題4項,出版《建筑師專家責任研究》、《工程法概論》兩部專著,參與《民法學》、《知識產權法》、《經濟法》、《物權法》《公路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與管理培訓教材》等編寫,在《法學評論》、《法學雜志》等法學專業刊物上發表論文40余篇,參編教材及著作4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