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工作的通知
2016-02-29各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和諧,確保學校穩定,營造良好的校園氛圍,有效預防并快速調處校園矛盾糾紛。切實有效地開展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與化解工作,堅決防止普通矛盾擴大化,一般糾紛過激化。現就開展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工作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集中排查時間: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3月15日。
二、工作內容
(一)明確責任。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
(二)認真排查。各單位對所屬人員和所轄區域內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地排查并登記造冊。特別是針對重點人員和不放心人員,認真梳理,逐個回訪,掌控動態。切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三)及時調處。各單位要按照“邊排查邊調處,不積壓不擴大,防群體防激化”的原則。對一般性矛盾糾紛,能夠當場調解的,單位領導要組織當場調解;對較大型、難解結的矛盾糾紛,要在單位內部成立專項調解工作小組,明確責任分工,限期調解;對重大問題、群體性問題,或涉及歷史問題的矛盾糾紛,所在單位要切實做好穩控工作并及時報告。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應成立“矛盾糾紛排查調處與化解工作領導小組”,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精心組織,認真部署,狠抓落實,確保這次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二)形成長效機制。矛盾糾紛的排查與調處工作是一個長期工作,各單位要堅持定期排查與重點排查相結合的原則,對所屬人員和所轄區域,做到每周、每月、每季各開展一次定期排查;特殊時期及重大活動期間開展集中排查,特別是針對重點人員、不放心人員,做到每日排查、掌控動態、及時調處。
(三)及時匯總上報。各單位將集中排查情況形成文字報告,一案一稿,于3月15日前將電子文檔發給保衛處陳綱(電話:82617399,電子郵箱:47201883@qq.com),。
長沙理工大學
2015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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