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慶區法院:不履行判決,拘留、還錢,還要罰款
為切實維護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進一步加大執行工作力度,有效解決執行難題,提高司法公信力,四川南充市順慶區法院按照上級法院要求,從2025年9月10日起,正式啟動了“百日執行攻堅”專項行動。
本次行動重點做好涉農民工工資案件、清欠案件和其他涉民生案件、小標的案件執行工作,及時兌現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大幅提升涉民生和小標的案件執行完畢率、到位率。
2019年,家住四川南部縣黃某因拖欠借款未還,而被債權人訴至法院。法院審理后,判令黃某歸還借款53000元。判決生效后,劉某向順慶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順慶法院受理后,通知黃某履行債務,但黃某并未履行。法院采取了各種調查措施,但未查到可供執行的財產,也沒有找到黃某本人,案件的執行工作一時限于僵局。
近日,法院通過鐵路聯控機制向鐵路公安機關發出了協助請求,請求鐵路公安機關協助查詢黃某的下落。不久,鐵路公安向法院反饋黃某將于近日在某火車站乘坐列車。執行干警們遂即出動,在火車站將黃某擋獲,并拘傳到法院。在法院,執行干警再次通知黃某履行還款義務,黃某仍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法院遂即對其作出了拘留15日的出發決定,并送往拘留所執行拘留。
進了拘留所,黃某終于意識到了問題嚴重性,趕緊表示自己愿意設法籌款,請求法院能夠提前解除拘留。經過與債權人的協商,雙方實現和解,約定由黃某先償還現金3萬余,余款在商定的時間內分期付清,債權人則同意向法院申請解除拘留措施。9月10日,黃某通過其親屬向債權人支付了3萬元欠款。考慮到黃某已依約履行了大部分欠款,債權人也向法院申請解除拘留,法院決定提前解除拘留,將黃某從看守所里予以了釋放。
同時,鑒于黃某長期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法院決定對其作出罰款處罰:“黃某,雖然你現在履行了大部分欠款,法院也提前解除了對你的拘留,但因你長期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法院現決定依法對你罰款500元,以示懲戒。”“好的,我馬上繳納罰款。”9月11日,黃某向法院交清了全部罰款。
從開展專項行動以來,順慶法院出動干59人次,拘傳15人次,拘留3人,罰款1人,查封房產19處,強制搜查5處,促成和解15件,執行完畢12件,執行到位106元。
執行無小事,民生無大事。下一步,順慶法院將繼續以“百日執行攻堅”專項行動未抓手,秉持“如我在執”理念,用足用好強制措施,切實履行司法為民理念,以實實在在的執行成果回應人民群眾對執行工作的期待。(供稿方:南充市順慶區法院魏川力)